工业和信息化部取消专用汽车项目核准行政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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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日前印发《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其中2项涉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分别是:“‘三高’地点接纳设置无线寻呼发射基站的‘三高’产权单位备案核准”、“专用汽车项目核准”。
国务院日前印发《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其中2项涉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分别是:“‘三高’地点接纳设置无线寻呼发射基站的‘三高’产权单位备案核准”、“专用汽车项目核准”。

按照国务院要求,今后行政许可只能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设定,不得把已取消的中央指定事项作为行政许可的设定依据。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

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是工业和信息化部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力度,为企业松绑减负的重要举措。对取消的事项我部将做好后续衔接工作,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方法,以更有力有效的“放”与“管”释放企业发展和创新潜能。
     
附件: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来源:工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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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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