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式施行货运实名制 未经安全查验将罚10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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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绍兴地区已经对对当地未执行实名制查验的某托运单位开出了10万元的罚单。为给G20峰会提供安全保障,浙江省自7月1日起正式施行货运实名制。
近日,绍兴地区已经对对当地未执行实名制查验的某托运单位开出了10万元的罚单。为给G20峰会提供安全保障,浙江省自7月1日起正式施行货运实名制。
 
前不久,绍兴交管部门日前开展货运市场集中整治时发现,一辆外省籍重型货车无货物登记信息。经调查,该车未对客户身份、物品信息进行查验登记。对此,交管部门依法要求涉事托运部整改并决定给予该托运部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1万元。
 

另外,近两个月来,杭州、绍兴、台州、嘉兴等地全员出动摸底各辖区运输企业,检查货运实名制落实情况。据悉,下一步全省将开展货运专项整治行动。省运管局提醒广大物流经营者:未严格落实好托运信息实名制登记和安全查验制度,按法律规定将被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近日,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道路运输零担货物受理环节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制定道路零担货运违禁物品目录,出台运营服务规范行业标准,加快实行货物交付环节的收货实名制,促进物流业安全健康发展。

《通知》有以下要求:公安机关会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道路零担货物运输违禁物品目录,向社会公布,并督促道路货运企业严格防控列入目录的物品。道路货运企业要加快实行货物交付环节的收货实名制,运单所注明的收货人必须凭真实有效身份证件方可提货,企业对于运单及收货人等信息应保留18个月以上,以备查询。道路货运企业和货运站(场)经营企业应逐步探索建立人工检查与利用设备抽检相结合的验视检查模式,加快实现货物全程跟踪与实时查询。

同时,要求各货运经营者所有的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应当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

来源:中国爱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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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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