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1月起开展“史上最严”超限超载专项整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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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公安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2016年1月起实行联合执法,共同开展超限超载专项整治活动,这意味着我省启动“史上最严”的治超行动。
1月6日,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公安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2016年1月起实行联合执法,共同开展超限超载专项整治活动,这意味着我省启动“史上最严”的治超行动。

“一辆超限1倍的车辆行驶1次,相当于不超限车辆行驶16次;车主超限运输每赢利1元钱,给公路造成的损失达100元。”省交通运输厅负责人表示,公路正常设计使用年限一般为8—10年,由于超限超载车辆的碾压,使用年限大多降为4—5年。我省公路每年因超限超载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60亿元,超限超载已成为公路的“第一杀手”。
据调查,70%的交通事故是由车辆超限超载引起,50%的群死群伤事故与超限超载有直接关系。近三年间,我省因车辆超限超载引发的交通事故多达420起。近年来,我省因超限车辆恶性闯岗造成9名治超执法人员牺牲、100多人受伤。

从今年起,交通运输部门将联合公安部门在环豫高速公路和国道干线公路省界建46个公安、交通联合检查站,双方共同派驻执法人员。同时,在省内选择34个违法运输车辆多、扼守路网要道、控制货源地的治超站,建成公安、交通联合执法试点站,破解治超难题。

据介绍,对经检测超限超载的车辆,除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之外,可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将查处的违法信息抄告给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追踪处理。

同时,各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依据抄告信息,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道路运输企业,责令其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来源: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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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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